至人民政府:
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四川渠县中学的学生,2023年12月22日晚上19:35分,我于玫瑰苑乘坐出租车至北大街808副食店,平时经常乘坐此路线且收费均五元,可司机收取我六元,我对此提出异议,司机并没有好好说明而是叫嚣“你去投诉我啊”而后我因不愿争论而补齐了一元钱,并图嘴快嘟囔了几句“你也就只有欺负欺负我们这些学生了,真**烦”(我爆了粗口确实有错),而后司机大骂我是神经病,并当众大声喊叫并拉住路人污蔑我坐车不给钱(此时六元钱已支付),还对我的老师学校进行了侮辱,最终我下车离开而司机仍然在大声叫骂。是我先爆的粗口,我固然有错。但我作为一名消费者,就必须无条件忍受司机恶劣的态度嘛?让我气愤的不是那一元钱,而是司机的态度,并且这种现象在达州市渠县出租车中普遍存在,我的同学、家人也普遍向我提到过此问题。等我们都说“和气生财”,期望出租车公司能够整改此问题,提高员工素质;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让员工带着微笑来到岗位上。在最后我想说的是:能让老百姓满意的服务才是好的服务!
2023年12月23日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已将情况反馈至渠县通林公司,并督促通林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管理,做到文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人员也将相关情况与您沟通。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仍有问题需要反映,请直接与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经办人:徐元红,联系电话: 0818-72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