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牌楼佳灵路33号优地b区门口城建私自占用建筑红线范围进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该地块属于建筑红线范围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目前无承建单位信息公示,告知,私自打围,没有征求业主意见,进行改造。请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拆除,归还小区建筑红线地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文创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优地B区门口外的绿地已于2021年8月由该小区物业移交至区公园局,由公园局管理,目前是由公园局对此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改造。
以上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与您联系。
武侯文创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