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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反应的问题避重就轻
2023-12-21 21:58:31
已回复

你好,国家城市道路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在居民居住区,城市道路,广场从事废品收购经营活动,已盈利为目的的就是占道经营。而温江区科林路东段116废品店在居民居住区楼下商铺存在4年之久,去年一年到今年4月份一直无证经营,期间给相关部门反应多次,都是不归他们管,或者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内,互相推诿,不重视,在今年4月份信访过后第一时间相关部门明知该店违反了城市道路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没有商务局和证监的场地证明下予以办理了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再次信访时部门很硬气回答我是有证经营,合法经营,请问无证经营的时候你们在哪儿,你们是怎么做的。从今年8月份到现在交警多次在该路段对私家车贴罚单,唯独对占道经营的废品店的三个三轮车一直视而不见,问他们为什么不贴,回答是该车没牌照,不归他们管。难道私家车活该有牌照,任由你们贴,为什么不一视同仁。城管更离谱,收的废品放在车上的,没有放地上,他们管不着,理由一大堆。该废品店继续存在,我所反应的事情永远存在,永远得不到解决,不是你们打声招呼就能解决和处理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3-12-25 15:37:1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回复时间:2023-12-25 16: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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