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市金堂县福兴镇的黄木国,成都市金堂县的树中超市有限公司的何*春、何*春、何*中骗我们的血汗钱,五年时间了,一分钱都不还我们,坚持耍死赖,我们年纪大了,现在生病住院也没有一分钱,但是他一家人把钱转移完后就一分钱都不退还,现在何树中放了后就躲到不见人,因生活实在苦难,求助领导帮忙,希望他不要再躲到,希望他能够退还我们一点血汗钱。我们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万般无助,才在这里求助领导,希望能够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你好,来信已收悉,你反映树中超市有限公司的何某春、何某中账款追加发还集资参与人,生活困难等,金堂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本院移送执行被执行人何树中、陈梅罚金、追缴赃款一案,执行中,对被执行人何树中、陈梅分别持有的成都市树中实业有限公司股权予以全部冻结,但经实地勘察,成都市树中实业有限公司已未在其注册经营地经营办公,该公司已处于歇业状态,无人管理,且成都市树中实业有限公司尚有其他民事债务未了结,故二被执行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无处置价值;关于随案移送执行的两项财产,即“1、位于金堂县赵镇新生村八组土地一宗;2、位于金堂县福兴镇金兴横街住宅,本院在受理执行的案件中,已公开拍卖了上述第二项财产,拍卖变现款尚不足以支付抵押权人之优先受偿债权;另查明,上述土地系登记在案外人成都市树中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且该公司在本院有其他民事债务尚未了结,经报请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该土地并非本案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故不在本案中处置。案件情况已向你通报,若你有案件情况及线索请及时联系承办人。
金堂县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