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母亲,户籍及社保关系全部在广安区,她本人现居外地多年。听说女的55岁后就能领取养老保险金了,她也一直都有交。
请问如何办理,能够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网友:
你好!我局收到你为你母亲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退休的信访咨询情况,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第七条之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你母亲1966年8月出生,2011年开始参保缴费,目前共缴费13年,还需至少缴纳2年,方可在年满60周岁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届时,需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或社保卡)至户籍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大厅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本人不便办理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若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局咨询,地址为广安区希望街2号,咨询电话0826-2606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