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凤朝市长您好
本人购买的双流区“葛洲坝紫郡兰园”项目商品房,需要办理房产证,但是找不到开发商,问小区物业,物业的答复是只能帮忙把诉求传递给开发商,但是不能给开发商现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于是通过物业把办理诉求传递给开发商,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未见任何动静,期间多次联系物业,物业答复始终是让等待、不能给开发商联系方式及地址。因为本人购买了新的商品房,急需把现有房屋卖掉,才能支付新房购房款。这个开发商上级应该是葛洲坝集团,是国企,恳请政府帮忙找到这个开发商,让其正常给我办理房产证!谢谢。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请联系开发商提交资料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您办理登记,若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为您办理分户产权,请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本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分户产权,需提交以下资料: 1、契税票(原件)、维修资金缴存证明(原件)、分户图(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注:清晰,在有效期内,身份证须二代身份证) 3、登记申请书(注:失去方盖公章,取得方签字按手印) 4、开发企业委托业主办理的委托书 (注:失去方盖公章,取得方签字按手印) 5、机打备案表 (有机打备案号和备案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原 件)(每一篇最下面有网址) 6、公司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土地、房产(盖公司公章))或房屋首次登记记录单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