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机关-中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并执行的文书编号:
(2023)川0623执保3724号
首先我相信贵法院的执法程序是合法合规的。
但是在我的财产(微信支付)被执保前后并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执行裁定文书,包含但不限于正式书面文书、短信、电子文档。
我对此文书的内容一无所知,包括与我产生纠纷事件的当事人以及涉及的具体事件也并未知晓。
我质疑此流程是否合理。
我希望能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也衷心希望贵院能纠正此态度,以免继续给群众带来诸多困扰。
你好,你与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我院申请诉前保全,我院受理后,会向被保全人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向你发送保全裁定,请你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