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与2020年12月6日与成都合能龙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成都合能龙泉置业有限公司应分5年给买受人每年支付1656元贴息支付,成都合能龙泉置业有限公司已连续3年未支付,多次联系成都合能龙泉置业有限公司,均被告知不予支付,如此不诚信的公司,请领导协调解决,谢谢,避免更多人被坑。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请耐心等待!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补贴费问题,经核实,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区住建局建议您跟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您对在龙泉驿区购房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8-60630573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5日11:19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