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朗诗汉安府开发商擅改规划诉讼问题,遭遇枉法裁判,进京两次举报,让我找四川检察院,法院纠错,但内江市法院承认判决有问题,却不纠错,也不回复我材料上提出的问题。四川省检察院我多次寄材料,也不纠错,检察官毛莉说,给我纠错,审理人员就会处分,并不回复我材料问题,请司法机关领导查处,我只是退房问题,开发却以内江政府欠他们工程款为由,不给我退款,我被逼离开内江,租房五六年,生活窘迫,2023年11月初,在内江市中区政府张区长,岳书记授意下,市中区信访局周局长,黄领导,联系开发商负责人与我商谈退款事情,约定12月20日退款,但到期却回复内江政府给他们工程款,才能给我房款,我成了他们之间的牺牲品,我去了内江人大求助,他们说会协调开发商退款,但没下文了。请省领导查处,还我这位30多年党龄的少数民族老党员一个公道,使我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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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12月21日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反映或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内江市市中区乐贤镇乐贤大道666号朗诗汉安府擅改规划的问题,我中心并无此行政权限。关于退款问题我中心多次联系开发商经办人员,经办人员表示公司经营困难账户没钱,等账户有多余资金会尽快退款于您。
办理结果我单位已于2023年12月28日电话联系您,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2-2052663。
感谢您对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