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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达州市通川区小红旗桥宏峰A栋顶楼违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0 20:41 已回复

书记你好!达州市通川区小红旗桥宏峰大厦A栋顶楼私自加高楼层这是把安全当成儿戏,这是把国家法律法规当成儿戏,本身只有29层楼现在有人私自加一层上去。这是把人命拿来开玩笑。希望书记和各位领导重视这个事,这不出问题是小事,这一出就是就是大问题,修建楼层都是通过国家安全检测来的,突然私自增加一层楼,这是什么行为,还有给物管反应,物管说别人有房产证,他们不管,叫我们这些住家户自己想办法解决,物管也不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1 14:2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城管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8 12:02

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管工作的关注,您反应的“宏峰大厦A栋顶楼私加楼层”情况已收悉。经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通川区小红旗桥宏峰大厦A栋顶楼进行了勘查。经初步勘查了解,宏峰大厦A栋30楼天台存在框架结构造型及砖混结构房屋,修建于2010年,目前产权情况暂不明确。宏峰大厦A栋29楼住户在仅提供宏峰大厦A栋29楼附1号、2号产权情况下,拟对A栋30楼天台砖混结构房屋进行装修,目前还未动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处理结果
2023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对宏峰大厦A栋29楼居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责令其:在相关规划手续、产权证明明确之前,不得对宏峰大厦A栋30楼砖混结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同时要求宏峰大厦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管理力度,一经发现擅自对该处砖混结构房屋进行装修行为,立即与辖区执法大队联系,执法大队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进行调查处理。
下步,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一经发现擅自对该处砖混结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达州城管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二中队
经办人员:徐小东(0818-5912109)、何勇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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