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提议用确权证进行社保名单分配,社员代表以及队长共5人进行举手表决,结果3人反对,2人同意。
12月14日,召开第一次全体社员大会,在社员代表举手表决未通过以及全体社员不知情情况下,宣布结果以确权证进行社保名单分配,和社员代表大会表决结果不一致进行名单分配(同时短短一夜社保分配名单已经出来并且通知相关人员准备资料),会后部分社员到村委会进行问题反馈,村委罗书记已表示不同意该分配方案。
12月15日,在村委罗书记已表示不同意该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再次召开全体社员大会。仍以确权证进行社保名单分配。
12月16日—18日,在此期间,由于部分社员不同意该名单分配方案,在镇相关领导的指导下进行争议解决。
12月19日,在新津区、花桥镇以及相关领导的监督下进行再次召开社员大会,最终会议确定以确权证进行社保名单分配。
12月20日,在镇委王书记监督下,就社保名单问题进一步进行核实工作。发现12月19日日公布名单中,存在和原公布社保分配方案不一致情况。
恳请相关领导为我村村民做主,给到一个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名单分配结果。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花桥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社保名额分配一事,分配方式由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开会讨论决定,您所在村民小组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区征地中心、花桥街道驻村干部、蔡湾村村委会集体监督下,开了村民小组会议,以参会村民举手表决的形式决定了社保分配方式,过半数村民同意按照2009年土地确权后,以家庭为单位,优先满足至今从未分配过社保的家庭的方式,分配此次社保指标。
新津区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