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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0 16:19 已回复

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现盐亭县金鸡镇嫘祖村村民,2017年我们响应政府的号召与要求,推动家乡嫘祖公园的建设,签署拆迁协议。拆迁协议也没有给我们拆迁户一份,全部由政府保管。现在我们要求把拆迁协议复印发放给拆迁户。二、让出宅基地拆迁后,我们在离原来好几公里的地方租房,种地非常困难,几乎没有经济收入。老年人身体不好,好多在外租不了房。时至今日我们的安置房杳无音信。目前政府要求我们先交款再申请联建。金额为1千元一个平方。经济条件确实不允许。因为这些年的过渡费根本没有发到拆迁户手里,我们只能靠以前的积蓄过日子。这几年下来我们的钱也用完了,连一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确实无能为力。同时请求政府不要把征地拆迁的安置房政策等同于联建房的政策。我们应该享受的那些安置政策通过公告的形式,让每个拆迁户知晓。三、嫘祖公园的建设也陆陆续续占用了我们很多土地,第二批占地的款项到现在都还没有发到我们村民手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嫘祖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6 17:40

网友,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拆迁安置”的诉求已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 ,经镇党委、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把拆迁协议复印发放给拆迁户”的问题。
嫘祖纪念公园征拆范围涉及原金鸡镇嫘祖村和原金孔镇石缸村部分社,由于拆迁当时签的原始资料,还分别保存在嫘祖镇和金孔镇,因您未反馈拆迁时属于哪个村,我们暂无法回复您复印材料的流程,建议您直接到我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二、关于联建房修建、联建款和安置政策问题。
1、盐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勇于解决遗留问题,为推动嫘祖纪念公园拆迁群众安置工作,已由县委分管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联建安置房建设工作,经与群众多轮协商并实地调查勘察后,在征得大部分安置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安置小区选址定在嫘祖村王家坝。目前,已经完成了王家坝原住户拆迁、河堤及污水主管网建设、场地平整、地质勘探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新联建安置房建设已于2023年10月19日开工,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中。
2、缴纳联建款,是因原石缸村拆迁群众未提交纸质联建申请,也未参照原金鸡镇模式预缴联建款,无法确认其联建房需求,2019年度起未发放过渡安置费,但为了保障原石缸村拆迁群众利益,县镇两级政府每年仍将这部分群众的过渡安置费拨付至现嫘祖村村集体账户代管,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补发。目前,已有一户待安置群众预缴了联建款,嫘祖村村民委员会正在办理过渡安置费发放事宜。
3、嫘祖陵拆迁安置,严格按照拆迁时有效文件《盐亭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盐府办发〔2015〕2号)进行,如有需要,您可以到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查阅。
三、关于“第二批占地款项”问题。
经咨询嫘祖村村民委员会,您所反映的“第二批占地款项”,应该是环湖路补偿资金,该资金涉及原石缸村1、2、3、6、7社,该笔资金目前已拨付至嫘祖村村民委员会账户,村委会将会与各社进行面积核实结算,再由各社按程序发放至农户手中。
感谢您对嫘祖纪念公园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感谢您对嫘祖镇各项工作的关心与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嫘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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