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联钢铁有限公司于2019年申请破产清算,欠我们十多名职工半年工资及补偿已四年有余,迟迟未能解决,现西联钢铁物流港在破产清算状态,写字楼和仓库却在经营状态,既然在经营则有收益,那职工债权是不是可以优先解决?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人民法院调查:您所反映的"成都西联钢铁有限公司职工债券是否可以优先解决"问题。金牛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债权"。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20日15时5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人民法院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8-87511179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