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成都片区 » 绿城桂语麓境精装以次充好,绿城品质名不符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投诉】绿城桂语麓境精装以次充好,绿城品质名不符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iyuxian  2023-12-20 10:46 已回复


本人是天府新区人才房绿城桂语麓境的业主,我们于20226⽉份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个严重问题:绿城桂语麓境作为天府新区的销售型人才公寓,存在质价不符、降标降配、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安全不达标等多项问题。

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以各种理由搪塞业主

成都人才安居工程助力“蓉漂”幸福美好生活!

这是延续千年、为更好乐业的安家理念。是成都市政府花费大力气,大投入,大规划之举。

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成都市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过程中,始终将人才最关心的住房问题摆在首位,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动实现各类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着力为各类人才营造无后顾之忧的创新创业就业环境。

但房屋却出现了如此多的质量问题,我们担⼼以后⽆法正常居住。更是对成都【人才安居工程】的敷衍!更是对成都人才引进形象的抹黑!

希望各级领导和检验部门对此问题引起重视,以下仅描述我所知道的部分问题。

1、墙体出现多处裂缝,粉刷⼯艺不合要求。房子在质保期内部分墙体出现多处裂缝,现在裂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由于墙表⾯粉刷材料质次,粉刷⼯艺不合要求,墙面出现一摸一手白灰的情况。

2、房屋多处出现屋⾯渗漏情况。由于防⽔⼯艺不完善、防⽔材料质量不过关等原因导致屋⾯渗漏,卫⽣间、卧室新风系统等多处出现⽔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

3、新交付的木地板出现发霉情况,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房子在交付期内,竟然出现实木地板发霉的情况,木地板发霉对身体是有害的,长期吸入可引起可引发呼吸道疾病和过敏症状等,请相关部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谢谢。

4、小区不装防盗网导致两户业主出现被偷盗的情况,让其他业主忧心忡忡。小区门墙很矮,很容易攀爬,但小区又未按要求安装防盗电网等系统。小区业主曾同物业公司多次协商,协商未果。就在近期有两户业主出现被偷盗的情况。物业公司本就对对小区住户负有防盗义务,小区业主明知小区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疏于防范,未安装防盗网,本身具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在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时应当履行公共管理区域安全保护义务,请相关部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谢谢。

5、车行出入口设计不合理

小区虽按规范设置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分别为一个入口、一个出口。但两个开口均从一个市政道路开口引入,导致地下车库进出通道怪异且狭窄,只能同时满足一辆车的进出,不能满足《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第4.1.3条中规定的小型车最小6m转弯半径(经软件模拟车辆驶入轨迹与原设计图纸花坛冲突严重)。

另一方面,受现实通道条件限制,进出入口和小区人行出入口共有同一市政出入口。试问人车不分流的情况会造成多大的安全隐患?此类奇葩的车行通道设计是否为有意为之?

6、消防通道消防车无法驶入小区

小区东南门消防通道入口狭窄,正常小轿车驶入也十分困难。如若发生高层火灾,势必将消防车阻挡与小区之外。

以上种种问题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成都【人才安居工程】的敷衍!更是对成都人才引进形象的抹黑!

在多次尝试和地产方、物业沟通未果后,现只能寄希望于各位领导,望政府能够督促绿城给我们这些天府新区的所谓人才一个合理的说法与整改承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0 15:2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17:3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绿城桂语麓境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责成建设单位积极核实处理,待核实完成后告知广大业主。关于户内问题,已责成建设单位与业主联系处置。
关于绿城桂语麓境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经了解,物业企业表示前期小区失窃业主已报警处理。公园城市局已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小区管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安保措施,加强对公共区域管理及外来人员的管控,及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关于反映沥青跑到清扫问题,现已要求物业加强清扫力度,同时制定计划进行定期清理。
关于绿城桂语麓境整改期间物业费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小区在达到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后交付业主,业主应按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针对房屋存在的精装等问题,业主可要求小区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协商处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小区出入口转弯半径问题,该项目建设单位成都绿晟置业有限公司正在研究优化方案,待方案确认后进行整改。
关于绿城桂语麓境项目房屋交付与合同约定不符事宜。据了解,在您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若您发现开发企业实际交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您可依据《民法典》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开发企业主张违约责任,建议您与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您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以上情况,公园城市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与您沟通处理。
关于房屋其他公区品质等问题,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高度重视业主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与业主长效沟通机制,积极和业主就关注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沟通和落地实施,同时公园城市局将持续关注业主与开发企业沟通协调的情况。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