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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商品房房产证是由开发公司办理还是业主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0 09:53 已回复

我是泸州世贸璀灿里的一名业主,于2019年在该项目购买商品房住宅一套。2023年交房后项目开始办理房产证,但是该公司将办理房产证的业务委托第三方公司来办理,并收取业主300元的代办费用。作为业主,我们觉得该费用存在不合理,第一买房时我不知道开发公司不提供该项业务,没有告知我。其二我们前期在其它地方买房时,也未遇到此类情况。咨询了各地的住建部门,答复也是各不相同,四川泸州一名叫万*的工作人员回复说收费合理,咨询了我工作所在地住建部门的朋友,说是不合理,买房就应该包括该项业务。希望有关部门权威专家能帮忙答疑,也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能取消该项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3 10:37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2023年12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其中就您反映的“收取代办费用不合理”进行了解释说明,因该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属市场行为,不涉及价格违法行为。其次,该费用因办理房产证产生,市民朋友可根据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定情况自主选择。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经核实,您所咨询的是世贸璀灿里程一期二标段,该项目开发企业还未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及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的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的规定,待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请您(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企业代理人持首次登记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E栋二楼)办理转移登记。根据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车库、车位、储存室按住宅类收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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