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部门领导你们好:我2023年12月2号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上锦南府医院骨科朱*医生就诊,让休假一星期,我12月6号至8号休病假三天,向公司提交医院处方缴费发票和门诊病历,公司让我去医院补开病历证明,12月16号来到上锦南府医院门诊办公室说明事实,出示医院处方缴费发票及门诊病历,请求补开病历证明。工作人员拒绝办理,因没有进行医疗设备检查。今天下午再次来到医院门诊办公室求助,工作人员不办理,也不向医院负责人汇报此事,只有来到行政楼找院长求助,可是保安不让进门。公司要求在12月25号前交证明,请求帮助处理此事,谢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由于医院相关规定,未给予您开假条处理,但向您提供相关病例作为佐证材料,目前您正与公司协商沟通。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28日14时30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