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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销售诱导可以购买购房资格交定金,不退定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9 20:5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在万般无奈求助无门之下才想着给你求助。本人西昌人市,于2023年9月29日在天府新区天投中海天府合印预订了一套商品房。房号6-1-1702.总价222.2729万元。在订房的时候,嗯,首先告知了销售我们是不具备资格购买的,但是销售只要我们购买购房资格就可以采取点过的方式。所以我交了定金5万块钱。后来就只和朋友聊天的时候说上他说我点过这个东西是违法的最好不不采用。然后我一家人又不敢因为买个房就干违法的事情,所以就找开发商协商就说让他把定金退我,我不买了。然后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就一直推诿,然后我也一直在我们的平台上投诉比如说是打投诉电话然后我自己也亲自去了嗯住建局天府新区住建。然后住建局的接待人也说这个行为他们没有办法处理,他们没有执法的权利。而且还说,嗯,既然我签了认购书那我这个就是相当于是民事行为。领导,我想咨询你一个事这个购房的资格不归房管局管吗?还有就是这明明就是一个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还要让我们民众来妥协呢?假如住建局不管的话那应该又找哪个部门呢?又是哪个部门和这些开发商一起有点过的这种勾当呢?作为一个市民我也只想退回我的5万块钱,还我们市民一个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1 19: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4 17:0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若您有该项目销售期间违规的相关线索资料,可向公园城市局提供。关于退款事宜建议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3年12月22日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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