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本次19级学生申请学位在学校平台设置盲审环节盲审不通过没有答辩机会,19级是最后一次机会,本次10月份指导论文的导师说论文基本合格已提交平台,随后学校盲审老师给了不通过,直接没有了答辩机会并告知我们不同意复议的基本不会改变结果,学校要求我们论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论文的要求来写,全日制的学生盲审不合格也会给机会修改吧?也不会直接否定了没有答辩的机会吧?这也不符合学位文件的要求!我们要求论文不合格可以改但是也要有答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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