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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多次投诉城管违法违规无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9 16:05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是南充市嘉陵区中虹国际一期业主,我们小区门口商业楼一共两层,楼顶天台原本规划为不可上楼,且无步梯上楼(即使可以上楼,楼顶平台也应该是属于业主公共使用,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违法侵占且不安全),二楼的星光幼雅园私自违规切割楼顶天花板,打开一个几平米的口子用钢结构建设了一步楼旋转梯直接上楼顶并把上面平台设置打造成为了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操场)摆设游乐设施和菜地,该行为破坏和改变了房屋结构,受力和承重点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有极大安全隐患,为了祖国的花朵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人生安全。经两次在网络平台上面投诉举报其违法行为,请求城管局,教育局,消防,住建,等相关责任部门实地调查并依法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拆除违建和复原原建筑规划设计原貌,并核实该幼儿园是否有相关正规合格资质和行政审批手续?第一次收到南充市嘉陵区城管执法局的回复称多名城管执法队员实地调查后并未发现该幼儿园有违建,改建行为,说我们举报不属实。然后我们进行第二次举报并在上传图片中标明具体违建位置后,得到了嘉陵区城管执法局火花大队,蒋队长的当面回复,蒋队长言辞凿凿,称该幼儿园确实存在违规改建行为,但是已经投用多年已经无法取缔和拆除,“只能将错就错”给予罚款处理让其继续违规使用下去(有录音为证),试问一个违法违规建设的幼儿园如何做好教书育人这么圣神的事业?。本人对蒋大队长的回复慎是不解,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违法行为已为事实就应该知错就改,有错必纠,一纠到底,岂能有“将错就错”的说法,身为一个执法者而且是一个领导干部应该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律法第一,生命至上。在此我实名举报嘉陵区城管执法局火花大队队长,徇私舞弊,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见而不闻,推诿搪塞,包庇幼儿园的违法行为。严重怀疑该幼儿园和开发商与城管等相关主管部门有不法的利益关系(可能存在花钱打点,行贿受贿等暗箱操作行为),我们老百姓很难掌握有力的相关证据,只是怀疑猜测(希望真的没有这种情况发生,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该幼儿园的违法违规改建行为证据确凿毋庸置疑(必要时可以调取房管局备案的该栋建筑规划和验收图纸,一对比就一目了然,水落石出。)恳请领导督促相关主管责任部门秉公执法,依法拆除和取缔违建位置并责令其恢复原貌,以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9 17:48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2 16:35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中虹星光幼稚园违规改建的问题
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四川日报“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关于中虹星光幼稚园违规改建的问题”已收悉。经查,现回复如下:
该栋建筑系独立的商业体,幼儿园并没有侵占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
星光幼稚园违反了《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我局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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