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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成都税务稽查举报中心包庇偷逃税,侵害国家利益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9 13:06 待解释

2023年11月29日向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实名检举四川科海材料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用总经理王*个人卡偷逃国家税款。涉及偷逃税款往来资金近亿元,王*个人卡转出金额3500多万元,其中提取现金1000余万。所有款项进出都是私户对私户,往来人员160人以上。时间跨度7年之久(2014年4月—2021年4月)。该公司的注册地在成都市新都区。
  23年12月14日成都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中明确告知新都区没有稽查局,对新都区公司的税务检举事项是成都税务稽查一分局在管辖。
  23年12月15日收到成都税务稽查举报中心短信将检举人的检举交由即无权查处又没有管辖权的新都区税务风险管控局。
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之规定,各级督查部门为检举事项的查处部门。
 四川税务官网上也有成都各个稽查分局管辖权范围公示,新都区企业偷逃税款的检举属于成都税务稽查一分局管辖。
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在明知检举属于稽查部门职责;对新都区企业的检举事项属于成都税务稽查一分局管辖的情况下,仍将检举事项交给新都税务风险管控局,是对偷税漏税行为的纵容包庇,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检举人向成都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提供证据包括:一、王*、科海公司及科海公司客户自贡昊丰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出具的盖章证明4份。自认用王*个人卡经营公司;王*个人卡上私户对私户转账都属于科海公司行为;与王*私对私转账人员都是公司客户。二、王*个人农行卡2016—2017全年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所有款项没有回到公司公户,都是私户对私户,存在偷逃税款行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2 15:53

留言人:
您好,您的检举事项内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举报人向我中心实名检举四川科海材料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偷逃国家税款。经查,四川科海材料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14782274857L,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枣林村9社,主管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有权进行税务检查。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中关于检举管理工作坚持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举报中心向下级税务机关督办、交办检举事项有关规定,我中心于2023年12月14日转交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办理,并将转交去向告知检举人,符合工作程序和要求。目前,该检举事项正在办理中,将按规定和程序处理。
成都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2-22 20:15

成都税务稽查局的回复已经再次坐实其侵害国家税收利益,包庇纵容偷逃税款的违法违纪行为。
请问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回复中依据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中的有权向下级税务机关督办交办,这里的“下级税务机关”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是怎么理解的?认为是税务中哪个部门或单位对偷逃税有查处权?
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14号我的电话询问中是明确告知检举人,新都区没有稽查局,新都区所有检举逃税属于成都税务稽查一分局在管辖。这个通话我有录音。
检举逃税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不按照《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中特指的相关部门为稽查部门,和四川税务局官网公示的成都第一税务稽查局管辖范围包括新都区;不交给有管辖权的成都税务稽查一分局;而是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4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收检查。检举偷逃税在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眼中怎么就成了税收检查?
检举人将继续往更高层举报成都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
最后插个题外话,图片已按要求大小格式,但是上传不了,请查看网页上传图片部分是否有故障。以方便查处违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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