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自贡 » 市委书记曾洪扬 » 投诉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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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 求助】投诉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9 09:58 已回复

尊敬的曾书记您好:
   我于2023年9月6日被自贡市辖区所属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网络诈骗31660元,因我在找网络兼职期间被某平台推荐在微信加了一个自称驱势传媒公司的业务员,其各种推荐后,让我在一个名为FYlive得小程序观看直播,在直播间主播多次以退伍军人的身份做保证,各种宣传免费政策,经过各种忽悠,我被其微信电话诱导付款31660元,签订不平等合同,后面我向市长热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投诉,趋势传媒所谓的售后同意退还一部分但必须撤销对他们的投诉,无奈我只能签订不平等终止合同,他们只退了我10000元,剩余21660元未能退还给我,今特借此平台,望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信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9 15:56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17:09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投诉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退回您的21660元的信访事项已收悉,现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如下:
2023年10月您通过其他平台上反映“请调查处罚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帮我维权并追回培训课程的费用”的问题,我局予以受理并开展调查,经查您与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三个协议,其中一个为3860元的课程服务协议,另外两个分别为9800元和18000元的无人直播服务协议,由四川驱势传媒有限公司为您提供海外抖音带货的课程服务和直播服务。我局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已于2023年10月30日达成协议并和解,商家退款10000元,您也决定撤诉。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您本次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驱势传媒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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