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我与几个朋友合伙认购了四川花园水城城乡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金堂城投2022年债权1年期”项目,共计198万元,于2023年10月27日到期。现已逾期,仍未归还本金且未联系我们。
该笔认购款是我们多年的积蓄,血汗钱来之易,我们认购金堂城投2022年债权1年期支持金堂县的发展,是基于对党委、政府的信任,相信党委、政府会对老百姓负责,也相信国有企业有偿还能力,能按期兑付本息。不曾想至今都未归还本金。现在我们仍相信党委、政府不会失信于民,有能力妥善处理我们的诉求并及时答复我们。且按照规定,省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市县承担属地责任,特请求该司立即归还本金198万元。否则我们将继续向上一级反映我们的诉求。
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咨询)的问题,四川花园水城城乡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城投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正在核实,已与投资者联系,本公司未出现逾期情况,正在核实是否有漏付情况。
以上情况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2日10点50分通过电话联系您,并将以上情况告知您,您对调查结果表示清楚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