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3月在雅江县柯拉乡水电七局2标段从事水电工作,于2023年7月份离开,到目前拖欠本人工资31700元,在这期间也向劳动局和各方面领导都沟通过。到目前为止工资都未发放 希望领导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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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反映水电七局拖欠当事人工资一事情况属实。及时了解核实,当事人系水电七局下属分包四川省广安江泓输变电有限公司承建的柯拉光伏Ⅱ标队伍的工人,成立工作专班协调处理,于9月11日水电七局及四川省广安江泓输变电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协议,由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班组长将于2024年1月4日向雅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
2023年12月27日
雅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