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红建路一家餐饮私人老板上班,家里有事需要辞职,老板给了两个选择,要正月十五之后才能走,要是近期走的话不会给压在老板那里22天的工资,就是2500左右。可是家里确实有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私人老板那里劳动合同什么也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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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通过简阳市“问政四川”:“想辞职,私人老板不同意”的问题,我局收悉,立即责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获悉是替其母亲反映情况,经核实该餐饮店实名轩乙鸡煲鲜,其母亲现年52岁,已经超出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0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网民的母亲与该餐饮店不存在劳动关系,属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务纠纷,建议其母亲自行与店方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以上情况,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0日14时与网民取得联系,同时将相关情况与网民做出了沟通,宣传了劳动保障政策,其对该回复表示满意。最后,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28-27215119,地址:简阳市松林路333号。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