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要举报双流区黄龙溪片区道路建筑工程剑南大道南延线前段(k0+000-k2+380)桥涵工程,该工程的总承包方中国二十冶集团公司,将此工程分包给一个无任何资质的个人,并且为失信人来进行实际施工,骗取工程款,导致我们的血汗钱无处可拿,请问:市政道路工程,一个正规的建筑公司可以把资质借用给一个自然人来实际施工吗?合法吗?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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