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8月在该公司购买了一批卫浴产品,当时该公司用私人二维码收款,未用公司账户收款,到现在已经安装了部分产品,对方也没给我提供相应的发票。现在本人疑虑,该公司用私人二维码收款和对实际收入未开具发票,是否存在瞒报或虚报营业收入来逃避应缴未缴的税?还望成华区国税局予以核实。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成华区豪琳建材经营部称之前未接到您的发票诉求,若您需要发票,可随时前去领取。由于其为个体工商户,由税务机关核定征收。根据系统数据分析,暂未发现被举报人有税收违法行为。以上情况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2月20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