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养马街道水井湾路119号滨河帝景小区,本校区电力设施产权去年已经移交给国家电网,今年本人打算响应国家政策购买新能源汽车,打算在自有产权车位上申请家用充电桩,物业以安全为由,拒不提供证明,理由是小区车位是燃油车车位,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担心起火引燃旁边的燃油车,请问自有产权车位还区分新能源和燃油吗?由于以上原因阻碍了本人向国家电网提供申请,导致无法安装个人家用充电桩。请领导明示,我应该怎么样才能响应国家政策成功安装充电桩?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需要联系国家电网成都东部新区石盘供电所,地址:石盘街道龙马大道,联系电话028-27722201。同时,养马街道已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提醒按照相关政策,合理合规做好居民服务。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2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