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湖上镜楼盘土地为50年使用年限,2002年拿地,目前土地使用年限剩余29年,请问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即2052年楼盘业主可以续用土地吗?如何续用?费用如何?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咨询的问题为住宅用地到期后续期事宜。《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等具体实施事宜作出法律安排,待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后,公园城市局将按照规定执行。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9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