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12月9日临停被交警二分局贴条不接受要求消除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交通 投诉】12月9日临停被交警二分局贴条不接受要求消除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6 09:50 待解释

市交警二分局领导及消除违法记录负责警官:
你好!
本人在此就12月9日临停营通街16分钟被贴条一事进行咨询、反馈和寻求消除违法!
【违法背景】营策巷29号老旧小区改造为住户申请了将营策巷作为临停区域,但由于该区域内商铺林立,很多外来车辆因吃饭、打麻将等消费行为经常长时间占据临停区域,导致我们时常自己停都要随时盯着,有空位了马上见缝插针插进去!
【违法经过】
(12月9日):晚7时许我回小区发现已无空间停车,因高峰期此时含很多外来车辆占据位置,本人遂被迫将车停在营通街京东超市和幼儿园中间空闲区域(注:该路段为单行道,停车时也有较多空着的地方,并不会造成拥堵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然后本人去吃晚饭,打算吃完出去溜达会再转回来看营策巷临停区域是否有车走了能停下来,19时5分交警发来短信让10分钟内挪车,当时我没注意到,19时20分再次收到短信已经被拍照贴条,19时21分我到达现场,二分局一大队警员jf220280在现场,我将情况告知警员,请求消除违法,警员称他收到举报电话过来贴条,还有其他举报,已拍照无法消除,遂径直驶离,19时53分,本人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反映该情况,表示执法不合理不人性化,寻求消除违法
(12月14日):16时12分二分局一大队接线警员jf220380来电,本人再次复述背景,警员仍旧表示无法消除,并称小区申请的临停区域不够停,小区应扩大申请,此点本人认同,同时称小区负有监督外来车辆并进行举报驱离义务,此点本人不认同,本人表示9日晚交警在营通街贴条时都不经过营策巷确认是否有外来车辆,因小区车辆都有临停许可证,交警只要一查就能确认哪些是外来车辆,其当时并未这样操作,且接线警员表示一大队100多人不可能随时盯着,结合上述其称小区负有监督义务,本人理所当然认为此处有甩锅懒政之嫌!因其表示只负责接线不负责消除违法,遂本人要求其提供直接能联系到消除违法的操作人员,其表示拒绝,可以进行12345投诉,本人称本人就是通过12345你们才来电给我,然后你只负责接线不负责消除违法,这不是死循环么!然后本人要求其提供二分局电话,再次复述情况要求消除违法,二分局接线警员听完可以通过12123进行申诉消除,并告知以后被外来车辆占位无法停时可以举报,本人以为进行12123申诉即可解决,遂表示感谢!17时02分,本人上传违法背景经过、与二分局一大队拉扯过程、违停告知单和临停许可证
(12月15日):09时54分,12123申诉反馈失败,回复大意如下:与二分局一大队核实,小区已划定停车区域请按区域停停车,本人理解意思即二分局一大队只认违法结果,完全不考虑背景原因,坚持处罚!随后本人再次致电二分局,反馈申诉失败,接线警员告知可通过962122再申诉或到二分局现场消除,遂本人立即赶到二分局,疑难问题排号008,再次复述背景,窗口警员表示此处仍旧只可进行提交12123申诉申请或先交罚款处理后进行行政复议,无法消除,本人表示12123已驳回,要求以二分局名义再次申请,恳请备注上经核实建议消除字样,警员表示只能表示中立立场,本人没办法表示接受中立立场提交,提交完大约为10时30分至40分间,10时59分,本人还在回家路上,12123光速再次反馈申诉失败,回复大意同09时54分第一次内容,二分局一大队仍旧坚持处罚!11时12分,本人致电962122,再次反馈要求消除违法,特别至少3次强调麻烦备注上联系能消除违法的人员回电,不要只负责接线的,否则还是咨询投诉个寂寞,对方仅表示请静待联系,也无法确认是否有进行备注,目前等待二分局一大队再次联系中
【质疑】整个过程非常糟心,本人有以下几点质疑
1、为何9日警员在得知本人告知背景后,不进行营策巷外来车辆核实驱离,仅表示还有举报后直接就走了!
2、12345咨询投诉到二分局一大队接线员回电整个过程就是死循环,而四分局同样咨询后对方能详细查询规章政策、结合过错原因分析能否消除,差距为什么这么明显!
3、12123两次申诉失败,二分局一大队铁了心要进行处罚,第二次更是光速驳回,结合违法背景,二分局一大队拉扯甩锅,是否存在以罚代管、以罚为主、懒政不作为!
4、本人违停营通街是有过错,但也有客观原因,且本人并未造成严重交通影响,在违法情有可原违法轻微的情况下,二分局一大队一直坚持处罚,对比其他交警警告教育为主、暖心劝诫为先,差距如此明显,请问本人如何信服!
【最终诉求】消除违法记录!接受警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8 16:13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第二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我们根据您提供的车牌号码进行了网上查询,确认2023年12月9日19时20分您的车辆在营通街因“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被警务人员照相取证,后经审核录入电子监控记录,从现场取证照片可看出,事发时您车辆停放位置并非路边临时占道停车场或公共停车点,按照《道法》第五十六条、《道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您的停车行为属于违反规定停放,第二分局根据警务人员的证据照片依法查处,符合执法程序规定。通过核实,当日已于19时5分向车主发送了违停提醒短信,您未在规定时间内驶离。若您对处罚仍存在异议,可在处理之日起60日内到金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4日16时13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沟通中未对办理情况予以评价。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2-19 03:05

1、我提的背景质疑你们一个没回复,只坚持处罚,我不服!随便拿个理由,我前挡清清楚楚放着小区临停许可证,交警既然在现场,没理由看不到吧,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电话通知下挪车?如果来电我还不来那我没任何话说,问题是这种柔性执法有结合实际情况操作了吗?
2、沟通过程中我直截了当提出了这是个死循环,我要求的是对接能处理的人员,对来电的回复相当不满,这就是评价!不然我为什么通过962122再次投诉?而你局竟然张口胡说我未对办理情况予以评价?同时除了通过12345二分局一大队接线员回过一次电,至今也再未收到后续来电,包括12345回访我也表示完全不满意,请问你们后续处理的人在哪里?透露满满的无所谓或傲慢感!
3、按照你们官方的回复意即只要违法,不管原因与否,违法是否轻微,影响是否严重,只要违法一律没得商量,后续自己跑行政复议或起诉,反正跑点腿咯?

后续:以上拉扯过程我会原原本本不加任何夸大通过网络向社会曝光,关于相关主体经办人员、现场执法过程、现场是否人性化、寻求消除过程是否有瑕疵等,让社会来评价到底是我无理取闹还是你们有是非功过!如你局及二分局对本人曝光有任何不服欢迎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成都是一座有温暖的城市,但你局及二分局一大队完全不是!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