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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投诉内江鸿通春天江与城物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5 21:46 已回复

我家66岁老人于11月27日傍晚在鸿通春天江与城物业所管辖的人行道上行走,被路面裸露一排钢钉绊倒受伤,(此处人行道,物业之前安装的路障,拆除后残留大量钢钉和铁块,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且无任何安全警示牌)导致多处肋骨骨裂住院,有报警及监控作证。事故发生至今18天,物业公司前期以受害人不是小区业主为由拒绝协商赔偿,东兴区房管局也未起到协调作用!受害家属只有一次又一次走信访。12月14日再次信访后,也是事发18天后物业责任人文经理第一次来电询问情况,因治疗费用高昂,家属难以承担,家属遂向物业提出是否可以适当垫付医疗费,可以收据为证,但文经理态度极其嚣张跋扈,说项目没有钱,一分钱也没有!并称其是区域负责人,有项目负责人处理好就行了,她不用出面,受害家属提出只有一个曹姓工作人员对接过,而之前东兴区房管局回复的则是由物业的文经理联系家属处理后续赔偿,并且一直未收到物业经理的回应,至今问题未得到任何解决,现在好不容易信访后物业文经理第一次联系受害人家属,但是文经理姿态极高,对于家属提出问题很不屑。针对家属质疑其协商态度,更是怒吼家属太可笑了,到处走信访,并扬言哪怕是你信访到国务院她也不怕,说国务院也管不到,遂挂断电话!后续家属再次去电,对方拒接。母亲受伤至今,所有费用自行垫付,前期的治疗加护理费用,还有现今的住院费用高昂,作为受害家属身心疲惫,费用难以承受,责任单位鸿通春天江与城拒绝垫付医疗费!态度及其恶劣!老百姓的权益受到损害,面对无理蛮横霸道的物业公司和东兴区房管局的敷衍应付和推脱!老百姓正常诉求得不到解决!老百姓真的是维权难!老百姓真的是求助无门啊!请领导能帮忙主持公道!督促物业垫付相应医疗费!电话均有录音为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6 15:34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6 16: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兴区房服中心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
2023年11月30日下午,区房服中心初次接到群众相关反映后,及时与群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物业公司,指导物业公司及时与当事人对接,尽快协商处理群众反映事宜。随后区房服中心多次联系物业公司了解事件处理进度,指导物业公司积极联系当事人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据了解,目前双方当事人就相关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该问题属当事人双方民事纠纷,区房服中心作为物业行业指导部门已多次指导物业公司积极联系当事人,协商解决后续事宜。若双方协商不成,建议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依法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区房服中心已指导物业公司一是继续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协商;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区房服中心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通过电话向您说明了相关情况。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2-2288201。
感谢您对物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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