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满投御江云邸买的房子,去年11月装修好后,把房子敞一下,一直没有入住,现在物业公司在收物业费,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使用的空置房可以按规定的70%缴纳,现在物业公司让足额缴纳,这个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能否请相关部门督促一下,让物业公司按相关规定收取物业费。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候处理结果。
市民: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装修好的房屋没入住、物业公司要求全额缴纳物业费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省市无文件规定空置房只缴70%的物业费。物业费是对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属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的费用。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