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都江堰市玉堂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领导,我报警胥*故意开车撞我,你们有案不立就算了,还给我假案件受理单,案件受理单是我本人名字,上面电话号码确是对方号码,还无中生有给我定型为经济纠纷,都江堰市法院都宣判我给对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请问都江堰市玉堂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领导是如何判定我们有经济纠纷之说,请你还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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