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还在起诉业主收物业费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还在起诉业主收物业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5 12:16 待解释

北川尔玛小区原兴旺物业公司,合同服务期2017年10月-2020年10月。服务期满后未签订新的服务合同,也未退出小区。后大规模起诉2021年-2022年未交物业费业主。且于2022年仍拒绝退出小区,导致新物业公司不能进入小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8 17:47

网友:
您好!您关于反映“原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还在起诉业主收物业费”的诉求已收悉,永昌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永昌镇尔玛小区一组团业主委员会在律师的指导下,将绵阳兴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退出场,从2022年12月31日12时起,尔玛小区一组团的物业服务由业主委员会实施自行管理。
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原兴旺物业公司认为其公司2020年11月以后仍在提供物业服务,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催缴物业服务费,也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业主作为民事诉讼被告,若对尔玛小区一组团2020年11月至2022年12月的物业服务费存在争议,在收到传票后应依法参加诉讼,有利于保障自身答辩、举证、辩论、参与调解等权利。
经办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程建波
联系电话:13628119576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作者评价:不满意评价时间:2023-12-21 12:24

原兴旺物业公司,并未对楼顶进行清淤,导致楼顶杂草、淤泥堆积,房屋漏水,造成业主经济损失,并且业主自行上楼顶清淤,且房屋漏水问题,政府与物业公司互相推脱。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