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达州 » 市长严卫东 » 敬问达州政府,达州老百姓该怎么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城建 投诉】敬问达州政府,达州老百姓该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5 11:50 已回复

投诉邦泰物业越级执法和朝阳街道办滥用职权捏造事实,针对性尖锐用词,不秉公办事,邦泰物业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十六点过三分以一条十几秒的微信语音形式通知业主整改窗户的同是断了业主水电,主业方同样以微信语音形式明确的回复了物业要得,请问?要得,是不是肯定的答复?那为什么物业方还是以先斩后奏的霸道方式继续断业主水电?而且从未主动和业主进行沟通,而是单方面执行物业所谓的权利?关键问题,什么时候停的水电,谁停的,为什么停,物业办公室居然不知道,主业方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去整改物业说的客厅玻璃,物业方还拒绝开水电,而且拒不承认断了业主水电,在业主方强烈要求物业查看到底是物业方哪个部门断的水电的情况下,物业办公室才不得已承认是他们关的水电,而且还是拒绝打开水电,然后我拨打12345,二十七日,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物业还是拒绝开,社区工作人员没办法就表态,说的二十八号让城建来鉴定业主是否违规违法(当时物业说的业主方改变外立墙是违规违法),第二天城建没来,一直到十二月四日,街道办打来电话询问情况但没到现场确认情况,然后街道办就做出了荒谬的结论,说物业在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通知业主的同是上报了城建的,请问?物业越级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城建部门,市场监督局等部门越级执法合理吗?物业和朝阳街道办不实事求是还污蔑城建部门,既然上报了,那为什么朝阳街道办还让业主方向12345要求城建部门参与鉴定,还说朝阳街道办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无法推送给城建部门了,业主方投诉了朝阳街道办,十二月七日,朝阳街道办带物业方才到现场查看,面对面了解情况,距离物业关业主水电已经是第十七天,物业从没有主动联系业主沟通,更没有歉意,当时物业方才拿出当初签的合同中有一条是,如果业主违规装修,物业有权利断业主水电,请问?业主违规难道是物业单方面说了算?就算是业主违规,也不应该立即停水电,而且不通知业主,朝阳街道办这次回复就更搞笑了,居然选择性尖锐用词,直接回复“亲戚”“代为装修”,还继续捏造事实,请问?这是在报复性回复还是歧视在外务工人员,在装在住户不止我一家玻璃跟物业描述不符,但他们确实也没有影响外立观,我也没有,那为什么物业做法这么极端,原因就是,物业对业主落井下石,明知道业主是被澜城装修公司跑路的,政府也知道澜城跑路,请问?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合规合法吗?难怪物业这么嚣张,这么有底气,朝阳街道办给足的物业勇气,1.8元一平方的物业费,属于一级服务,请问?物业的服务态度达到一级了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5 18:05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1 16:40

网民朋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上反映“敬问达州政府,达州老百姓该怎么办?”问题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办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达州邦泰天著建设于2019年,小区共3807户业主,前期物业公司系四川邦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于2022年7月1日进驻达州邦泰天著小区开展物业服务。
该小区由建设单位分两个批次交付给小区业主,第一批次2022年7月1日,您为第二批次2023年7月1日接房户主亲戚,代为装修。
该名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涉及到更改建设单位原有设计,对窗户进行改装,破坏了房屋基础外立面统一,物业公司巡查人员在发现该问题后已于2023年11月21日联系业主,并按照流程将该问题上报至城管部门,经电话联系城管工作人员,回馈若未改变窗户尺寸和位置,由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自行约定(现场已播放录音,后附报告和装修管理协议)。
关于停水停电问题,因物业公司和原业主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装修过程不能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如有违约甲方可进行停电处理。该项为双方前期自行签订,我办工作人员也已通过电话和在现场进行协调,目前物业已经将该户业主水电进行恢复,若您拒绝按照装修管理相关协议整改,物业将拒绝建设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原料材料等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关于尖锐性用词,前述表达只是陈述您现场沟通时提供的信息,并无他意。因涉及合同纠纷,工作人员在现场已经协商沟通,后续也和物业公司联系过,但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