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剑阁县杨村镇白水村村民,关于乡村入户路问题反馈。白水村全村入户路都全部硬化通路,唯有我们一家未通路。向白水村村委,杨村镇政府,合林镇国土所,剑阁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咨询相关政策,说是基本农田,没有解决方案。全村入户路不可能只有我一家人是基本农田,其他户主能够通路硬化,为何我家的不行。望领导能够给予解决方案!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户拟建道路确属永久基本农田,且对比历年影像均未显示该地段有道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因此,您户拟建道路不得硬化。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详询,联系电话0839-660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