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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眉山市彭山区江口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4 22:45 已回复

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武阳小区拆迁安置铺面产权问题十年未解决
1.2011年拆迁安置户每人补偿政府1万元取得10平方安置铺面,但十多年过去,未分配到安置户手上,安置户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甚至损害安置户应有的权益。
2.2014年产权应该分配到安置户手里,迟迟分配不了,拖到2017年政府让安置户与社区签订委托书,每年支付10平方租金600元,时限为10年,一年一付,且10年不涨租金。首先,这个委托书并没有解决安置铺面产权问题,反而侵犯了安置户百姓权益,十年租金不涨不符市场,租金也没有按时发放。
3.政府、街道、公安局、邮政、政府食堂、社区办公楼地点都位于安置铺面区域,在没有分清产权归属的情况下就可以随意搬到安置户铺面区域,这是严重侵犯了我们安置户权益,侵占了安置户百姓的资产。
4.租金现在位于15-30元每平方不等,租金的收入,支出从未公示明细。
现诉求如下:1.安置户铺面产权分到每户手里,产权证办下来。
2.公布近年来安置铺面租金收入、支出明细。
3.公布政府、公安局、街道食堂、社区办公楼建设批文。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9 17:11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武阳郡田园新村安置小区及铺面是根据彭祖山配套项目拆迁安置需要而修建的,在规划时根据安置区地形、面积及商业街长度(南北250米左右)和产业发展需要而进行设计、报批、审定、备案,且建设铺面式样当时已经征求村、社干部、拆迁户及代表意见,在取得大多数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建设。2014年田园新村小区分房后,铺面产权问题按户确认,拆迁户铺面产权总面积为1141人11410平方米。铺面分配<产权>后的两年多时间内,由于原武阳辖区开发未形成气候,受此影响,整个商业街十分冷清,无商机,安置户无收益,群众意见大。在此情况下,原武阳镇党委、政府指导原五一社区居委会在征求大多数安置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五一居委会出面代管招商,拆迁户按份额面积收益租金。经反复协商,最终于2017年8月1日与眉山武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载明租期9年,2026年7月31日止,租金5元/㎡/月,租用面积11410㎡,每年租金(不含税)684600元。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铺面产权人每人每年租金收益600元。通过此方式,保障了广大铺面产权人基本收益。
目前政府机关、公安机关、社区办公场所不属于产权安置户铺面所属面积,在《租赁合同》中已载明租用商业用房为18#、19#、20#、21#、22#、23#、25#、27#、28#、29#整体及24#部分,总计11410平方米。群众若有疑问均可到武阳社区查询。
鉴于铺面《租赁合同》在履约中,目前不具备铺面产权重新处置条件,且铺面修建已成型,极难满足少数人划分到户的要求,目前只能整体出租满足大多数安置户收租收益的需求。对于代管单位武阳社区铺面收入支出问题,建议您直接到代管单位武阳社区居委会查询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及租金分配到户到人情况。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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