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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武阳小区安置铺面十年迟迟未分配到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4 22:2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领导,您好!我于2023年11月23日曾在领导留言板留言,希望您以及政府给予帮助,解决武阳小区安置铺面十年迟迟未分配到手问题,问题转到相关部门办理却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在江口街道的答复中,回答了一下几点:1.当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确实需要我们补给政府一万得到安置铺面。2.为了解决产权没分配到手的问题,安置铺面交社区代租给牧马旅游公司,签订九年合同,每年安置户铺面10平方米按600元/人支付给安置户,租金九年不变。3.租金明细公开和租金定价要等协议到期再商定。
     以上回答避重就轻,并没有切实解决我们1100多户安置户问题。对于以上回答,我想提出以下几点:
一、当时安置铺面修建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分到安置户手中,为什么修建成产权划分不清的两层?现在又以这个理由要求安置户签订代管,是否侵犯安置户权益?
二、铺面迟迟未分到租户手上是政府的问题,并非我们安置户的问题,况且我们安置户2014年还是出了一万元购买的10平方。在这方面政府应该切实保护安置户权益,想办法方案解决问题,签订了10年代管协议就算解决了安置户产权问题?
三、产权都没有分配到手,就莫名其妙签订了代管协议,代管我们安置户哪个位置的铺面?在我们大部分安置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到相关协议,看似给了我们安置户每年600元/租金,实际上是侵犯了我们1100多户安置户权益。
四、安置户产权尚未划分到每个人手上,公安局、政府、政府食堂、社区办公地点就搬到了修建的安置铺面区,是否侵占了百姓资产?
三、租金明细,收租多少、支出多少?为何要等到协议完毕以后再进行公开,我们安置户有权益知晓租金明细,用作何用。
四、现在每一平方租金可达15元以上一平,每年租客租金还会上涨,为何到我们安置户手里面就是5元一平?当时签订的委托书定价为安置户铺面每年一平方60元的依据是什么?一签就是九年,租金一年一付,并且并没有按时支付,每次要拖好几个月,九年不涨,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安置户权益在哪里?政府也好,社区也好,都是管理我们老百姓的,应该为老百姓争取权益,而不是让我们安置户签订霸王条款。
     在此向领导说出我们1100多户安置户诉求:1.希望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商讨我们安置铺面产权处置相关问题。政府的失职不能让百姓来承担后果。
2.申请政府公开近年来租金明细,每栋租金收入、支出明细公开。
请为人民作主,还眉山市人民的晴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9 17:12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武阳郡田园新村安置小区及铺面是根据彭祖山配套项目拆迁安置需要而修建的,在规划时根据安置区地形、面积及商业街长度(南北250米左右)和产业发展需要而进行设计、报批、审定、备案,且建设铺面式样当时已经征求村、社干部、拆迁户及代表意见,在取得大多数人同意情况下进行建设。2014年田园新村小区分房后,铺面产权问题按户确认,拆迁户铺面产权总面积为1141人11410平方米。铺面分配<产权>后的两年多时间内,由于原武阳辖区开发未形成气候,受此影响,整个商业街十分冷清,无商机,安置户无收益,群众意见大。在此情况下,原武阳镇党委、政府指导原五一社区居委会在征求大多数安置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五一居委会出面代管招商,拆迁户按份额面积收益租金。经反复协商,最终于2017年8月1日与眉山武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其中载明租期9年,2026年7月31日止,租金5元/㎡/月,租用面积11410㎡,每年租金(不含税)684600元。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铺面产权人每人每年租金收益600元。通过此方式,保障了广大铺面产权人基本收益。
目前政府机关、公安机关、社区办公场所不属于产权安置户铺面所属面积,在《租赁合同》中已载明租用商业用房为18#、19#、20#、21#、22#、23#、25#、27#、28#、29#整体及24#部分,总计11410平方米。群众若有疑问均可到武阳社区查询。
鉴于铺面《租赁合同》在履约中,目前不具备铺面产权重新处置条件,且铺面修建已成型,极难满足少数人划分到户的要求,目前只能整体出租满足大多数安置户收租收益的需求。对于代管单位武阳社区铺面收入支出问题,建议您直接到代管单位武阳社区居委会查询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及租金分配到户到人情况。
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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