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去四川九寨沟旅游,在阿坝镇松潘县川主寺镇一个玉店导游带领我们去玉店,当时我买了一和田玉价格8660元,买回去家人说不喜欢且根本不值8000多,当时购买时候玉店销售说30天内无理由退货,昨天去申请退货,玉店不给退,请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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