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2月12日8时12分由西向东行正常驶至桃都大道岐山寺路路口处时,遇桃都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在路口处压单侧实线违法掉头的黑色小汽车阻碍正常通行,本人分别于12月12日、12月13日投诉该车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变道不打灯、不按规定掉头多项不文明/违法驾驶行为,被龙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以视频内容和举报交通违法不符、记录过程不完整为由审核不通过。本人认为提交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已经清晰记录该车在路口压实线违法掉头事实,路面标线清楚,要求龙泉分局交警大队对视频进行复核,对相关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对该车其他不文明驾驶行为不予处罚给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