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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拆迁后的社保和医保问题
2023-12-14 0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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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区长同志:   我是温江区万春镇黄石社区八组村民周*。我家数年前拆迁了,而且是整体拆迁之前,第一批拆迁的。由于我夫妻二人常年在外打工,整个拆迁过程,全是家中老父亲在办理。我回来签个字而已。由于所谓的工作失误,也加上我不够仔细,未能及时分辨出,拆迁合同上将我家的23个猪圈写成23平米。后来也因为此事,麻烦过领导处理。当然,也没有处理好,不了了之。时间过了这么久,我也不愿意再纠结此事了。现在的问题是,我家拆迁后,按当时的口头协议,政府是要给我们买15年的社保,医保自己补贴两万块左右,其余的由政府承担。在后续的整体拆迁之后,很多村民也是按此承诺都全部办理完毕了。我们夫妻二人,一直没有给予办理,当时的理由是,按年龄大小,分期分批办理。我们也能理解。毕竟离退休养老,还有十多年时间。在后续的拆迁过程中,黄石社区范围内,有一些比我们夫妻年幼的也都已经办理好了,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也找过前任和现任的村委书记和村长,都是不搭理。上个月在腾讯为村平台给现任书记留言,也是这样,有截频为证。我就想咨询一下,不是投诉。曾经投诉过前任个别领导,打击报复的滋味也是试过的,得罪不起,也没必要。也都是过去式了,也不想追究。我这个社保医保的事情该如何处理,怎样处理,何时处理。不能说我在外打工,长期不在家,这个事就让他失之公允,专门坑我一家人吧?假如区长也没法办理此事,又该怎样解决?请指教一下。还有就是拆迁后,部分人员,办理完毕社保和医保的,按理来说应该叫土地终结,但是我们组还有剩余土地未开发。都是以村民收取租金的方式一直在执行。试问,我可否理解为政府这一做法叫以租代征的形式?是否合法合规?这么多年租金的发放,也是本组所有村民按人头平分,是否对未完结社保医保手续的村民以及年轻一代的小孩子有些不公平?虽然我家也有老人享受着社保和医保待遇,不过我也同样要为此事提出质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3-12-18 18: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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