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下午5点6分,在益州大道北段中海国际A座停车场出口出来后,遭遇一牌号为渝AK5L00的车辆恶意别车。
随后本人进行报警处理,被交警告知,必须去到十几公里外的交警六分局才能处理。
周六去六分局,发现人家根本就周六不上班,还必须工作日过去!
这种行为不就是故意设置门槛吗?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受害者知难而退,减少公务员负担吗?
现在科技如此发达,视频证据这么充足,为什么必须要受害人跑十几公里外的交警分局才能报案处理还必须是工作日?
现在将该违法车辆的视频上传,看交警能对该危险驾车的司机进行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