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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医疗事故 投诉德阳妇幼保健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3 18:40 已回复

12月五号在德阳妇幼保健院生小孩,由于医生不负责导致产妇和小孩造成严重的创伤,六号转院到德阳人民医院,经医生诊断小孩光头部多处重伤,小孩现在一直保温箱观察病情,产妇也在医院医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旌阳区委网信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2 15:44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孕妇于2023年12月5日在德阳市旌阳区妇幼保健院入院。入院后,完善各项产前检查符合阴道试产条件,经与孕妇及家属沟通,选择阴道分娩并签字同意,因胎膜已破,未临产,需要积极引产终止妊娠,经与孕妇及家属沟通,交代引产方式,选择欣普贝生引产并签字,故给予欣普贝生促宫颈成熟引产,经阴道试产。未见羊水。考虑胎儿宫内窘迫,为避免胎死宫内,医务人员建议立即结束分娩,并积极与孕妇家属沟通,经签字同意,于2023年12月6日02时05分在胎吸助产下助娩壹活婴后转儿科,床旁新生儿颅内超声未见确切异常,但因出现凝血功能异常,与家属沟通后立即转德阳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
经完善相关检查后,发现产妇此时处于高血糖、高血钾状态等,医院立即使用相应药物对症治疗,在产房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平稳后返回病房。12月6日邀请德阳市人民医院感染科及内分泌科专家前来医院会诊,因产妇肝功突发异常,原因不明,不排除病情加重,最终与患者家属沟通,于14时将产妇转入德阳市人民医院。
您们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19日到医院协商,最终双方自行调解无果。为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按照《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申请人民调解(旌阳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泾河路132号一楼调解窗口0838-2553016);申请行政调解(旌阳区卫生健康局,龙泉山北路325号医政股21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旌阳区人民法院,黄浦江东路180号立案庭0838-256570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我局派专人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于您。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2554564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德阳市旌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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