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成年,去成都旅游,在春熙路被幸存者密室逃脱人员拉到楼上玩密室,该密室带有恐怖、暴力等情节,商家明确不能给未成年售票,却引导孩子去玩,孩子进去后不愿意玩,商家拒绝退费。此事我投诉到该管辖区春熙路工商所,但所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敢政府要求工作时效给我们进行处理,一直托了三个多月,最后我打电话要求给予答复,所里工作人员说这属于纠纷,让到法院起诉,我不理解市场监督部门监管的内容是什么,孩子没有消费,该不该退费,孩子是未成年,商家售票属不属于违规,如果这叫做纠纷,那监管部门存在的意义何在,我是外地游客,满怀期待的来成都游玩,没想到,带给我们这么不好的印象,钱没有多少,只是这个理说不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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