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宜宾高县人,已成年24岁,因名字入户口时打错了使用不便想改名字,请问申请改名是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问政四川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宜宾高县人已成年想改名字请问是什么流程?”的信件已收悉,现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变更要求:
(一)18周岁以上可以予以变更的情形:1.因父母离婚、再婚时的未成年子女,成年后可申请变更;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5.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申请姓名变更的,派出所不予受理;
(三)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
二、办理地点:派出所、户政中心。
三、办理时限:
填写《变更更正审批表》,14周岁以下的姓名变更(含增加曾用名)由户籍民警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14周岁以上姓名变更(含增加曾用名)的报县(区)公安局(分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
18 周岁以上成年人变更姓名 (原则上不予变更 ),经审查确需变更的: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干部、职工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原始人事档案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须由社区民警出具有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签名并加盖派出所行政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