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单亲妈妈户口是郫都区集体户口,在龙泉驿区十陵已购房,24年10月才交房,目前在龙泉驿区洪河省医院东院建档,暂住成华区保和街道,新生儿出生后最长上户时间是多久,上户所需哪些资料(各个资料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应该去哪里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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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话人: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婴儿监护人应当申报出生登记。根据《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成公通【2019】36号第二十六条:“[出生登记材料]婚生子女,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