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十一村居民。在今年12月1号接到社区通知回老家签订安置确定书。我家选择每人60平房屋安置,在上交资料后,工作人员又让我们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承诺书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办事处:
兹有视高街道办十一社区2组(原十一村4组)
安置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
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本户共计安置人口 人,我们所有家庭安置成员通过充分讨论协商,承诺在商品房房票置、回购商品房安置、货币安置三种安置方式中,自愿选择回购商品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原与贵单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所约定的安置方式及其相关约定自动变更,不再履行。同时,该承诺书出具后,若家庭成员之间产生分歧,则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单位均无关,并由承诺人自行承担所有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附: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人签字(捺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此承诺书上安置方式是(回购商品房安置),我们当时签订拆迁协议选择的每人60平方安置,对回购商品房安置有很多细节的疑问❓1.回购商品房安置拆迁居民超出平方是啥价位计算,2.回购商品房会按照60/90平房屋面积来安置3.回购安置房安置具体时间是多久4.工作人员告知24年6月回购商品房安置是期房还是现房。以上四个问题我们询问过现场签协议的工作人员全部不知晓,一问三不知,安置人员特别无助不安。烦请有关部门领导给予明确答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1、安置回购房是一户一价,不同楼盘不同楼层价格均不同,具体补差以各楼盘口径为准;2、安置回购房目前剩余的是60m2.90m2两种户型;3、安置回购房安置时间具体以视高街道办通知为准;4、安置回购房有现房和期房,安置户可自行选择。2023年12月14日11点30分工作人员与该群众进行电话沟通,向其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