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津区花源镇金科廊桥水乡五期33栋业主,我在2016年买的金科廊桥水乡五期的叠下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负-层和一,二,三层是一起的,水,电各种配套设施都在负一层,负一层也有梯路和一层相连,补充协议上也有负一层平面图,从各种事实证明负一层和上面一起的!现在开发商突然把负一层和上面三层分开,并处于可售状态!属于严重侵害我们业主的权益,希政府有关部们给我们主持公道!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群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职能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将督促企业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告知了您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