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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关于生育医疗报销问题咨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12 15:2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背景:我老婆没有成都的社保,买的广安市广安区的新农合医疗保险;我于成都市高新区购买企业职工社保。

我老婆于11月在成都市武侯区的四川省妇幼保健医院顺产生育一子,在生育报销时候了解到需先由我老婆在社保当地进行报销,报销费用1000,成都职工社保顺产生育单孩报销2700,配偶报销未达到2700,其差额部分1700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现我已将相关生育报销资料交至广安市广安区进行了医疗报销,目前报销金额尚未到账户;目前我应该填写和携带哪些资料,到哪个单位去进行生育补贴补足申请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3 14:29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正在进行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待正式结果出来后,我们将再次对您的诉求进行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9 14:43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咨询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报销相关问题。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的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其配偶生育时未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男职工配偶按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含产前检查费),但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总额的,其差额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足。男职工所在参保单位的经办人在男职工配偶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到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医保经办点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住院发票;2.病历资料(指:①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②出院记录;③出院小结;④门诊诊断证明书;⑤检验检查报告)本事项提供①②③中的任一材料,须原件且加盖医院病情证明章。3.《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告知承诺书》;4.报销异地费用应填写:《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承诺书》。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49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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