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长岛荟城小区地下停车位,未与业主商议直接定租金,是否合理?车位只租不卖是否合理?存在部分业主送车位使用权,绝大多数收费是否合理?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长岛荟城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小区的停车费收费问题,根据成都市住建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区停车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结合住宅小区所在区位、商品房项目定位、规划车位配比、市场供需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12月12日,石板滩街道已约谈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就该问题尽快召开沟通会,与业主进行当面的沟通和宣传。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