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蓉府空调百叶(小区外立面恢复)问题,目前光明蓉府小区多户空调外机百叶被拆,尤其是牧华路边上的10栋,现空调外机已往外移出了一部分,原有百叶已经无法安上,需重新设计并订购百叶;开发商与物业一直回复说会恢复,但从拆除至今已有一年多,未见任何恢复的迹象。相关部门也未见有任何督促行为过惩罚措施。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章容貌管理
第一节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五条 临街建(构)筑物的外观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按规划要求对建筑物立面进行统一整改的,各相关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建(构)筑物业主或使用人应当确保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临街的阳台、窗台、观景台、外走廊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吊挂影响市容的物品。
开发商拆除百叶是否违反条例,相关部门是否认可开发商的行为?
请问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能够把监督措施落地,是否还小区一个正常的外立面?
请政府部门给出明确的答复,小区外立面已被破坏超过一年,从牧华路一眼就能看见,是否觉得这样合适?
如果能恢复或修复外立面,请指定截止时间,不要继续搪塞小区公民。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派给部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怡心街道相关职能科室已督促物业协助您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